青岛机场口岸今起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山东首个

2015年11月17日 08:18   来源:青岛齐鲁网

1、11月16日,青岛流亭国际机场,青岛机场边检站开设“外国人72小时过境专用通道”。解豪 摄

  11月16日,青岛流亭国际机场,青岛机场边检站开设“外国人72小时过境专用通道”。解豪 摄

  青岛齐鲁网11月16日讯(记者 李英)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正式批复同意,青岛国际机场口岸从2015年11月16日开始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据悉,青岛机场是全国第17个实施该政策的机场,在山东尚属首个。

  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具体内容

  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于娜政委在16日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称,青岛国际机场口岸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指目前51个国家的公民,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第三国签证和72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联程机票或者相关证明,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不需要申请中国签证,就可以从青岛国际机场入境,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活动停留72小时后从青岛国际机场出境。

  据介绍,免签的申请条件包括:一是属于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范围的51个国家公民,但旅客出发和达到目的地不限于这51个国家。二是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第三国或地区签证和72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或地区联程机票。三是从青岛国际机场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

  据了解,目前适用此项政策的国家共有51个,其中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4个、欧洲其他国家13个、美洲国家6个、亚洲国家6个、大洋洲国家2个。

  目前山东省实施的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外国人只能从青岛国际机场口岸入境、出境。活动范围限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过境免签停留时限从外籍旅客入境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从口岸入境的外国人,在出境时逾期停留不超过10日的,按照非法拘留对其进行处理后准予其出境。对逾期停留10日以上的,阻止其出境,责令其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妥签证后再出境。

编辑:李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