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监局出台意见 将重点支持这7大涉农领域

2018年04月04日 09:26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青岛银监局出台意见力促银行机构发力乡村振兴

  支持设立面向“三农”地区总部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全面对接乡村振兴的七大金融需求,支持设立面向三农的地区总部、专营机构和金融租赁公司,引进优质异地农商行,单列信贷计划……近日,青岛银监局制定印发了《辖区银行业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力求通过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完善体制机制、创新产品服务,引导辖区银行业增强涉农服务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贡献金融新动能。据悉这已是青岛银监局连续第四年出台农村金融服务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七大涉农领域将得到银行重点支持:

  一是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项目,银行机构将积极支持农村地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开发金融,建设宜居乡村;

  二是扶持青岛市3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银行机构将支持“青岛国际种都”、“蓝色粮仓”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特色金融,扶持现代农业;

  三是打造供应链金融。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捆绑上下游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化发展轨道,繁荣集约农业;

  四是重点支持绿色生态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

  五是助力农村电商“515+X”工程,加大对“触电、触网、触农”的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的支持;

  六是支持农民工、农村青年、大学生、转业军人、科技特派员等返乡下乡从事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归雁经济”;

  七是对已脱贫人口“脱贫不脱政策”,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倾斜扶贫金融,帮扶贫困农民。

  根据指导意见,下一步青岛银监局将支持银行机构设立面向三农的地区总部、专营机构和金融租赁公司,引进优质异地农商行,丰富服务主体,新增金融供给;还将引导加大乡镇及以下网点的设立力度,推动现有乡镇网点金融服务升级,优化网点布局,拓展金融供给;支持设立三农事业部、特色支行和小微贷中心,推进机构改革,挖潜金融供给。

  为确保有钱可放,指导意见还要求银行机构单列信贷资源,坚持分层承诺制度,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激励约束体系,创新服务技术、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加大信贷资源配置,借力互联网金融,吸纳社会资本。

  下一步,青岛银监局将把银行业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加强监测评估,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推动意见有效落地实施。

  截至2017年末,青岛市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2977.37亿元,比年初增加267.53亿元,增幅9.87%;农村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不断推进,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三权”抵押贷款业务日益发展,截至2017年末贷款余额超过6亿元,较年初增加2亿元。

  (记者 傅军)

编辑:赵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