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发布四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18年07月25日 15:31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共利益

  青岛检察机关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件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青岛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通报会暨公益监督举报平台新闻发布会24日举行。会上发布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四大领域办理的四起典型案件。

  案一:

  两千吨危险矿渣在村边

  被两份检察建议“挪走”

  “从今以后再也不用每天闻那股子臭味了……”近日,青岛某市一村民刘大爷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据了解,正是由于青岛检察机关启动环保公益监督程序,长久堆放在这个村东北山坡上的采矿废渣终于被清理转移并得以妥善处置。

  一切还要从两年前的初秋说起。2015年9月,某市检察院民行部门的检察官在筛选梳理一起案件线索时,发现该市旧店镇金矿原负责人刘某和工作人员任某随意处置废弃硫精矿,致使涧里村长期露天堆放着的废弃矿渣多达2000余吨,倾倒化工废物150吨之多。经鉴定,这些废物均被确认为危险废物,成为威胁当地村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隐患。

  虽两名被告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将受到刑事处罚,但堆在村头的危险废物谁来处理?

  某市检察院迅速启动环保执法监督应急预案,与青岛市检察院的民行检察人员多次前往现场踏勘。随后,某市检察院向该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后者依法履职,对已查明的倾倒废弃硫精矿的旧店镇金矿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危险废弃物依法处置。这一建议得到了环保部门的积极响应。2015年11月25日,某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旧店镇金矿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在涧里村建立了标准化贮存池对危险废物全部进行就地暂存。

  2016年11月18日,该院依法向某市环保局发出了第二份检察建议,建议该局指定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涧里村临时贮存池内的危险废物,彻底消除污染隐患。考虑到处置危险废物的难度主要在于资金,该院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断沟通。最终,某市政府决定从应急资金中抽出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危险废物的处置。

  2016年12月15日,在两级检察院的跟踪监督下,30余辆工程车辆一昼夜连续奋战,2000余吨危险废物全部被安全转移到了某公司标准化危废贮存场存放。

  后经某市检察院持续跟进,该市政府再次追投110万元修缮建设危废存储仓库,目前又着手组织废弃物处理招标工作。

  案二:

  外卖有“黑作坊”

  检察机关促整改

  近年来,互联网餐饮外卖市场发展迅猛,方便了人们生活,但也暴露出“黑作坊”等问题。

  青岛某区检察院针对这一问题,于2018年4月至5月,集中对多家外卖平台上的部分外卖商家进行调查。发现部分外卖商家未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随机搜查了外卖平台上40家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外卖商家,发现近五成外卖商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某区检察院遂向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查处上述外卖商家及外卖平台的违法行为。

  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对相关外卖商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取缔了一批违法外卖商家,并对外卖平台未审查入网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督促外卖平台加强对外卖商家的入网提供餐饮服务资格审查。同时,该局监督外卖平台建立入网外卖商家审查登记、违法行为制止等制度;加大对无证行为查处;实施网络平台“量化分级”笑脸公示、开展外卖食品抽检等举措实施有效监管。

  在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该区的网络餐饮质量安全得到大力提升,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三:

  不交公租房租钱?

  检察院力追欠款

  有的人享受国家的公有住房政策,须给国家交纳很少的房租。有的承租人多年来就是不交,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

  前不久,青岛某区检察院在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里有多个公有房承租人长年拖欠租金。仅某路就有9处欠租房产,涉及金额高达69万。该检察院立即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某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一面是历史遗留问题和机制体制障碍,一面是国有资产的流失,管理部门也很焦心。检察院指出,根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完备租房合同、对转租者可以行使代为请求权、防止诉讼时效过期等多种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些面临的问题。

  随着调查的深入、证据的完备,该院向该部门先后发出了21份检察建议,要求该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立刻向承租人追缴拖欠的公有房产的租金;如承租人不主动缴纳房租,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确保国有财产不受损失。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院加强跟踪监督。

  相关部门就检察建议作出了积极书面回复——他们根据该院检察建议,对多年来的公有房欠租问题开展了集中大排查、大整顿,经查,除该院依法监督的21处公有房产欠租外,还发现了多处类似欠租情况;对此加大房租催缴力度,截至目前已收回房租180余万元。

  案四:

  5142平方米国有土地

  “飞了又回”用了15年

  2017年5月16日,青岛市某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对一起特殊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说它特殊,是因为这是民行科检察官拓展案源时,从该院查办的一起滥用职权案中挖到的线索;二是因为这个案件关系到5142平方米土地的归属问题;第三个原因,案件是发生在十五年前。

  原来,2002年12月,青岛某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改制,变成了一家私营企业。这家公司并没有去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手续,对土地权属进行变更,而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要求把土地办在自己名下。 有关部门也没严格审核转移登记的相关依据,就“同意”了。将本属于青岛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大酒店的5142平方米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给了这家改制为私营企业的大酒店,大酒店就这么白白“享受”了十五年。

  2017年7月20日,某区检察院民行科根据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规定向青岛市某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及时纠正违法转移登记行为。检察官们在发出检察建议后,又继续与青岛市某中心沟通,促使该单位采纳了检察建议。

  2017年8月15 日。该中心将其向青岛某大酒店有限公司违规发放的《房地产权证》收回,并注销。2017年8月17日,中心向某区检察院出具公函,反馈了采纳检察建议的处理情况。

  此案也是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后,青岛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监督案件。

  (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