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检察机关率先启动餐饮网络平台公益诉讼监督

2019年01月25日 11:30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让“黑外卖”无处藏身

  青岛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启动餐饮网络平台公益诉讼监督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现今,互联网餐饮外卖市场发展迅猛,方便了人们生活,但在食品安全方面也存在隐患。记者24日从市检察院获悉,青岛检察机关近期在全省率先启动针对餐饮服务网络平台治理开展的公益诉讼监督,特别是城阳区检察院、市北区检察院分别深入开展了对网络外卖的调查,对发现的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行动,整改或取缔了数十家网络小餐饮商家,对美团、饿了么平台分别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城阳区检察院日前抽查40家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外卖商家,发现近五成外卖商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该检察院向城阳区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上述外卖商家及外卖平台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餐饮食品安全。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共整改网络小餐饮27家,取缔无证外卖商家6家,对美团、饿了么平台分别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美团、饿了么平台青岛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集中约谈和培训,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同时,市北区检察院经过调查发现,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运营的“饿了么”外卖平台、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运营的“美团”外卖平台上,多家商户或存在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存在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或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该检察院日前按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市北区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及时依法查处上述两公司及相关商户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该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相关商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分别予以停止经营和处以5千元至2万元不等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两公司予以责令整顿和处以18万元罚款等行政处罚。

  相关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述外卖商家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外卖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

  市民如发现外卖平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药监督部门举报热线12331和检察机关举报热线12309。

  (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