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上合示范区”被授予全国首批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

2019年02月13日 14:09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青岛“上合示范区”被司法部授予

  全国首批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2月12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在司法部召开。会议决定,司法部在青岛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设立首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

  被司法部授予全国首批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是青岛上合示范区建设推进过程中取得的第一个国家级荣誉,标志着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初步形成了规范、合理、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

  (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刘宇)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