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深圳、创意青岛: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2019年04月15日 09:20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四论“学习深圳、创意青岛”

  青岛日报评论员

  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木。营商环境之于一个地区发展至关重要。

  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最终目的是聚企业聚人心,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营商环境好,已有企业才能留得住、发展得好,外来企业才会想来投资兴业,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迸发。

  “学深圳、赶深圳”,无需不扰、有求必应的“空气政府”让人惊叹。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离不开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离不开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离不开开放包容的人文生活环境,让企业家们能够安心发展事业。

  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要以优化政务服务为关键。服务究竟好不好,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要充分发动广大企业群众,发现问题、提供线索,直击营商环境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纪检监督功能,督促问题干净彻底整改到位。要实行高质量、高效率的政府机构扁平化运行机制,顶格决策,顶格推动,减少层次,强化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免去繁冗复杂的一级级请示汇报环节,进一步提高政务效率。企业是提供税收、创造利润、创造就业机会的主体,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服务,代表的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要学会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问题,读懂企业,读懂企业家。政府机关按照既定的政策规则为企业提供服务是题中应有之义,要彻底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服务缺位、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要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进行业务学习,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周到细致有效的服务。

  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要以优化法治环境为保障。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要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等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给各类市场主体吃上“定心丸”。政府是政策的制定者、解释者、兑现者,在政府面前,企业属于“弱势群体”,要大力发展律师事务所,坚决支持市场主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就政府政策、承诺不兑现等问题进行诉讼,进一步畅通“民告官”渠道。要充分发挥中介推动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中介组织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各级党员干部要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框架内,要引导广大企业群众切实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要以良好的人文生活环境为基础。花香蝶自来。城市的人文生活环境好了,城市的品位和层次提高了,成为企业和创业者投资创业的热土、安居乐业的宝地,才能集聚更多的资本和人才。要营造干事创业、重商亲商的浓厚氛围,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进一步打造宜业宜居的城市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做好住房、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企业家在青岛创新创业提供生活保障,免除其后顾之忧。

  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只有企业群众满意的“地平线”,没有完美收官驻足止步的“天花板”。必须真正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言必信、行必果,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打赢这场关乎全局、影响深远的攻坚战、持久战。

编辑:张露露